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 紧 急 通 知 各乡镇经联委、各企业: 3月份以来,全省连续发生6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,其中3月12日天祝县发生一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,致使6人遇难;3月13日平川区丰源煤矿发生一起CO中毒事故,造成7人遇难。市安委会分别于3月13日和3月14日连续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安委会扩大会议,省政府于3月15日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,严防各类事故发生,县政府也于3月16日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,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周密布署和细致的安排。决定在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。按照景政办发[2009]29号“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”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 一 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、紧迫感和危机感 各乡镇经联委、各有关企业,都要吸取这二次血的事故教训,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,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、紧迫感和危机感,从讲政治、讲大局的高度,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,切实落实领导责任,监管责任及企业的主体责任,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。特别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,采取更有力、更严厉的措施,紧急行动,彻底排查事故隐患,坚决遏制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。 二、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经联委要按照“谁管辖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立即在各乡镇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“拉网式”的安全生产大检查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自查工作,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,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。在检查工作中要切实做到职责明晰、任务明确、责任到人、工作到位。严格实行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认真、检查不到位、措施不落实等失职、渎职行为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 三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经联委和各有关企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,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。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,能当场整改的,要责令立即整改;不能当场整改的,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;该停产停业整顿的,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;该关闭取缔的,必须坚决关闭取缔。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治理,要实行跟踪落实制度,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,做到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期限、应急预案“五落实”。凡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没有可靠防范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。 四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,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经联委、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,按照“四不放过”原则,对玩忽职守,导致事故发生的,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;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不力、工作不认真、走过场的乡镇和企业要通报批评,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,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;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,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,迟报、谎报、瞒报的当事人和参与者或逃逸者,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,从重、从快、从严查处,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。
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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