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泰县乡镇企业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办公室 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景乡企[2008]19号 各股室: 政务公开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“十七大”精神,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,它有利于对机关权力运行的改进、监督,有利于提高履行职能和决策行为的透明度,促进民主办事,有效遏制腐败,现就我局(办)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: 一、 指导思想 以党的“十七大”精神为指导,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,贯彻为民执政,科学理政,依法行政,以严治政的理念,以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,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,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出发和落脚点,以依法行政,廉洁以政、勤勉务政,公开便民为根本原则,使政令畅通,政务服务便捷、高效、透明、廉洁。 二、 政务公开工作目标 根据县政府办印发的《景泰县政务公开要求》(县景政办发[2008]61号)要求,以《政务信息公开条例》为契机,以建设服务平台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主要目的,促进职能转变,提高办事效率。 三、 政务公开原则 (一) 全面落实。围绕本局中心工作及任务进行公开,对职工和企业关注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进行有序的公开。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,公开的时间要长期有效,办事的程序要简明便捷,办事的结果要公正公开。 (二) 及时便民。将人民群众最现实、最关注的事项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保障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 (三) 注重实效。从实际出发,突出重点,力戒形式主义,减少行政成本。 四、 组织领导 1、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,由折福奇、于国辉、刘德明、冯尔禄、王汝森、张康臣等组成,折福奇任组长。 2、 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。 组长:刘德明 成员:张康臣、杨佑科 五、 政务公开的内容、形式 1、 内容: (1) 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发展乡镇企业、中小企业、非公经济的方针、政策,法规以及实施规划、指导、管理、监督、协调和服务的情况,重点工作完成情况。 (2) 本单位领导分工,办事职责,依据条件、程序、纪律等情况。、 (3) 全县乡镇企业、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立项审批和上级审批项目的情况。 (4) 专业技术职称,企业达标、评优、评选乡镇企业家,中小企业家申报情况。 (5) 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重大事故处理情况。 (6) 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及其他基金申报情况。 (7) 财务开支情况。 (8) 其他应公开的事宜。 2、 形式: 采用公开栏公开的形式,公开栏设在局办公室,并设立举报电话,举报电话: 0943-5523561。举报工作由监督小组负责。 建立与县政府门户网的电能链接,在本单位网页上开辟“信息公开目录”和“职权目录”专栏,公布要求按编制的目录、指南和流程等内容进行。 六、 政务公开保证措施 1、 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,第一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,抓好此项工作。 2、 政务公开的内容应真实,具有重点,不能弄虚作假。 3、 公开的内容应经领导小组审核,由组长签署意见后公开。 4、 公开后,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,不断完善。 5、 必须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,对政务公开的方案,会议记录及有关资料,及时立卷归档。便于查阅。 附:《政务公开及审批事项公开情况一览表》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: 政务公开 实施 方案 抄报: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: 局各领导 景泰县乡镇企业管理局 2008年5月28日
|